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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哥伦比亚对华硫酸锰作出反倾销终裁
二、美国作出玻璃葡萄酒瓶反倾销终裁
三、墨西哥终止对华铝箔反倾销措施
四、越南对华冷轧碳钢板卷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五、印度继续对涉华数字胶印印版征收反倾销税
六、印度对涉华聚氯乙烯糊树脂作出反倾销终裁
七、印度对华2,2,4-三甲基-1,2-二氢喹啉发起反倾销调查
八、印度对华4,4’-二氨基二苯乙烯-2,2’-二磺酸发起反倾销调查
九、印度对涉华尼龙长丝纱线发起反倾销调查
十、印度对华滚子链作出反倾销终裁
十一、印度对华软磁铁氧体磁芯作出反倾销终裁
十二、印度对华异丙胺发起反倾销调查
十三、印度对华未处理气相二氧化硅反倾销案发起反吸收调查
十四、土耳其对华柠檬酸作出反倾销终裁
十五、土耳其对华强化木地板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一、哥伦比亚对华硫酸锰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4年12月27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在官方公报发布第415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硫酸锰(西班牙语:sulfato de manganeso monohidratado y sulfato de manganeso en solución)作出反倾销终裁,决定以最低限价的方式实施反倾销措施,当进口涉案产品的报关离岸价(FOB)低于最低限价0.81美元/千克(净重)时,将征收相当于最低限价与报关价差额的反倾销税。本案涉及哥伦比亚税号2833.29.90.00项下的产品,但不包括仅供实验室使用的分析硫酸锰和非硫酸锰。措施自公告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措施实施三年后进行复审。
2024年4月5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硫酸锰启动反倾销调查。2024年6月17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33.41%临时反倾销税,措施有效期为六个月。
(编译自: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官网)
(文 璐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https://www.mincit.gov.co/mincomercioexterior/defensa-comercial/dumping/derechos-antidumping-vigentes/sulfato-de-manganeso-2024,
https://www.mincit.gov.co/getattachment/7c61b1a7-5402-48e9-aa64-6868a69e0a40/Resolucion-415-del-20-de-diciembre-de-2024.aspx
二、美国作出玻璃葡萄酒瓶反倾销终裁
2024年12月26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和墨西哥的玻璃葡萄酒瓶(Glass Wine Bottles)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享有单独税率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税率为29.31%—31.24%,全国统一税率为218.15%。墨西哥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13.95%—96.95%。2024年12月3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因申请方撤回调查申请,因此决定终止对进口自智利的玻璃葡萄酒瓶的反倾销调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预计将于2025年2月6日作出反倾销产业损害终裁。本案涉及美国海关编码7010.90.5019项下产品。
2024年1月19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智利、中国和墨西哥的玻璃葡萄酒瓶发起反倾销调查、对进口自中国的玻璃葡萄酒瓶发起反补贴调查。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潘晓君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
https://www.trade.gov/final-determinations-ad-investigations-certain-glass-wine-bottles-china-and-mexico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4/12/30/2024-31349/certain-glass-wine-bottles-from-chile-termination-of-less-than-fair-value-investigation
三、墨西哥终止对华铝箔反倾销措施
2024年12月27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称,鉴于未有国内生产商提起对原产于中国的铝箔(西班牙语:bobinas depapel aluminio)反倾销案日落复审调查申请,决定自2024年12月28日起终止对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18年8月28日,墨西哥对原产于中国的铝箔启动反倾销调查。2019年12月27日,墨西哥经济部对该案作出终裁,决定对中国铝箔设定3.4817美元/千克的最低限价,对低于最低限价的涉案产品征收最低限价与进口价格之间差值作为反倾销税,税额限制如下:涉案企业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Hangzhou Five Star Aluminum Co., Ltd.)税额不超过0.17968美元/千克,江苏中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Jiangsu Zhongji Lamination Materials Co., Ltd.)税额不超过0.6588美元/千克,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Boxing Ruifeng Aluminum Co.,Ltd.)及中国其他出口商的税额不超过1.1634美元/千克。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7607.11.01。
(编译自:墨西哥官方公报)
(文 璐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https://www.dof.gob.mx/nota_detalle.php?codigo=5746268&fecha=27/12/2024#gsc.tab=0
四、越南对华冷轧碳钢板卷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4年12月27日,越南工贸部发布2024年12月25日签署的第3565/QD-BCT号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宽度小于1600毫米、厚度为0.108毫米~2.55毫米的冷轧碳钢板卷【越南语:đối với một số sản phẩm thép các-bon cán nguội (ép nguội)】启动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7209.16.10、7209.16.90、7209.17.10、7209.17.90、7209.18.91、7209.18.99、7209.26.10、7209.26.90、7209.27.10、7209.27.90、7209.28.10、7209.28.90、7209.90.90、7211.23.20、7211.23.30、7211.23.90、7211.29.20、7211.29.30、7211.29.90和7225.50.90。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进行应诉登记,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9日。
调查机关(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联系方式:
Cục Phòng vệ thương mại – Bộ Công Thương
地址:23 Ngô Quyền, Hoàn Kiếm, Hà Nội, Việt Nam
电话:+84.24.73037898 (分机111)
联系人:
Chị Bùi Thị Yến Minh(倾销和补贴部,邮箱:minhbty@moit.gov.vn)
Chị Vũ Diệu Linh(产业损害部,邮箱:linhvd@moit.gov.vn
2019年9月3日,越南工贸部对原产于中国宽度小于1600毫米、厚度为0.108毫米~2.55毫米的冷轧碳钢板卷启动反倾销调查。2020年12月21日,越南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正式对涉案产品征收4.43%~25.22%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五年。
(编译自: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官网)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pvtm.gov.vn/default.aspx?page=news-detail&do=detail&category_id=91b07cf1-3658-4f39-b688-73b9e8ff8a05&id=a22d58f4-342c-41fd-96a1-b329bcec13c3
http://pvtm.gov.vn/data/00195410-a87c-4a80-989d-83a83a4e020d/userfiles/files/QD%203565%20ngay%2025_12_24%20tien%20hanh%20dieu%20tra%20ER01_AD08.pdf
五、印度继续对涉华数字胶印印版征收反倾销税
2024年12月26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28/2024-Customs(ADD)号通报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4年9月28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日本、韩国、越南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数字胶印印版(Digital Offset Printing Plates)作出的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决定继续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具体如下:中国大陆为0-0.77美元/平方米、韩国为0.15-0.37美元/平方米、日本为0.13-0.27美元/平方米、越南为0.60美元/平方米、中国台湾地区为0.41美元/平方米,征税详情见附表。用于特殊材料(例如信用卡,安全卡等)上及非纸上印刷的无水胶印CTP版不在本案征税范围。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8442.50、3701.3000、3704.0090、3705.1000、7606.1190、7606.9190和7606.9290项下的产品。
2019年5月16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日本、韩国、越南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数字胶印印版启动反倾销调查。2020年5月15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2020年7月29日,印度财政部决定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参见第21/2020-Customs (ADD)号通报),该措施的有效期至2025年7月28日。
2023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Technova Imaging Systems (P) Lt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日本、韩国、越南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数字胶印印版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4年9月28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编译自:印度中央间接税和关税委员会官网)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https://taxinformation.cbic.gov.in/view-pdf/1010245/ENG/Notifications
六、印度对涉华聚氯乙烯糊树脂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4年12月24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马来西亚、挪威、泰国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聚氯乙烯糊树脂(Poly Vinyl Chloride Paste Resin)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自2024年6月13日起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如下:中国大陆为248-707美元/吨、韩国为0-89美元/吨、马来西亚为516美元/吨、中国台湾地区为247-373美元/吨、泰国为343-421美元/吨、挪威为495美元/吨(征税详情见附表)。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39041010、39041020、39041090、39042100、39042200、39043010、39043090、39049000、39044000及39049090。以下产品不在本案征税范围内:K值低于60K的聚氯乙烯糊树脂、PVC掺混树脂、PVC糊状树脂的共聚物、电池隔膜树脂、Innovyn Europe Ltd.生产的品牌名为“Biovyn”的聚氯乙烯糊树脂。
2023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Chemplast Sanmar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马来西亚、挪威、泰国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聚氯乙烯糊树脂启动反倾销调查。2024年4月26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2024年6月13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09/2024-Customs(ADD)号通报,决定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分别如下:中国大陆为115-600美元/吨、韩国为0-41美元/吨、马来西亚为317-375美元/吨、中国台湾地区为118-168美元/吨、泰国为195-252美元/吨、挪威为328美元/吨。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赵广霞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https://egazette.gov.in/WriteReadData/2023/259674pdf
七、印度对华2,2,4-三甲基-1,2-二氢喹啉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4年12月2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NOCIL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2,2,4-三甲基-1,2-二氢喹啉[2,2,4-Trimethyl-1,2-Dihydroquinoline,(TDQ)]发起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812 31 00项下的产品以及3812 10 00、3812 20 90、3812 39 10、3812 39 20和3812 39 90项下的部分产品。本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15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以及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本案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dir14-dgtr@gov.in、jd12-dgtr@gov.in、adv13-dgtr@gov.in和consultant-dgtr@govcontractor.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赵广霞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https://www.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TDQ%20initiation%20Notification.pdf
八、印度对华4,4’-二氨基二苯乙烯-2,2’-二磺酸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4年12月2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Deepak Nitrite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4,4'-二氨基二苯乙烯-2,2'-二磺酸[4,4'-Diamino Stilbene 2,2'-Disulphonic Acid, (DASDA)]发起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21 59 90(2022年1月之前)和2921 59 40(2022年1月之后)项下的产品以及2921 42 90项下的部分产品。本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15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以及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本案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dir14-dgtr@gov.in、dd18-dgtr@gov.in、adv11-dgtr@gov.in和adg16-dgtr@gov.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https://www.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DASDA%20eng_0001.pdf
九、印度对涉华尼龙长丝纱线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4年12月26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Century Enka Private Limited、Gujarat Polyfilms Private Limited和Oriilon India Private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尼龙长丝纱线(Nylon Filament Yarn)发起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5402 19 10、5402 19 90、5402 31 00、5402 32 00、5402 45 00、5402 51 00、5402 61 00项下的产品以及5402 19 20项下的部分产品。本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15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以及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以下产品不在本案调查范围内:a.单丝纱线 b.散装连续纱线c.尼龙66纱线d.热熔纱线e.低熔点纱f.粘合纱g.导电纱h.抗静电纱i.诺梅克斯和芳纶纱。
本案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adg16-dgtr@gov.in、adv11-dgtr@gov.in、jd11-dgtr@gov.in和dd19-dgtr@gov.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https://www.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NOI%20English%20Digned%20by%20DG.pdf
十、印度对华滚子链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4年12月26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滚子链(Roller Chain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基于到岸价(CIF)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涉案生产商Zhejiang Bakord Machinery Co. Ltd.、江西恒久链传动有限公司(Jiangxi Hengjiu Chain Transmission Co. Ltd.)、Anhui Huangshan Hengjiu Transmission Co. Ltd.、浙江恒久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Zhejian Hengjiu Transmission Technology Inc. Ltd.)的反倾销税均为0、其他中国生产商的反倾销税均为CIF6.34%。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73151100。
2023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滚子链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至2020年、2020年至2021年、2021年至2022年及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12个月)。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https://egazette.gov.in/WriteReadData/2023/259731pdf
十一、印度对华软磁铁氧体磁芯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4年12月23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软磁铁氧体磁芯(Soft Ferrite Core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基于到岸价(CIF)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涉案生产商Huzhou Haotong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的反倾销税为CIF31%、宜宾金川电子有限责任公司(Yibin Jinchuan Electronics Co., Ltd.)和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Hengdian Group DMEGC Magnetics Co.,Ltd.)的反倾销税均为0、其他中国生产商的反倾销税均为CIF35%。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85051110。涉案产品仅限于以下形状和长度的锰锌基软磁铁氧体磁芯:
a)长度为10毫米至128毫米的EE/E/EF
b)长度为20毫米至71毫米的PQ/EQ
c)长度为24毫米至35毫米的ET
d)长度为03毫米至202毫米的环形线圈(带涂层和不带涂层)
e)长度为10毫米至141毫米的UU/UI
f)长度为20毫米至245毫米的I形棒材
g)长度为11毫米至67毫米的ER
2023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Cosmo Ferrite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软磁铁氧体磁芯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及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12个月)。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赵广霞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https://egazette.gov.in/WriteReadData/2023/259700pdf
十二、印度对华异丙胺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4年12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Alkyl Amines Chemical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异丙胺[Monoisopropylamine, (MIPA)]发起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211190、29211990以及29211920项下的产品。本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2022年4月至2023年6月以及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本案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dir13-dgtr@gov.in、ad12-dgtr@gov.in、adv11-dgtr@gov.in和consultant-dgtr@nic.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https://egazette.gov.in/WriteReadData/2024/259745.pdf
十三、印度对华未处理气相二氧化硅反倾销案发起反吸收调查
2024年12月3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Cabot Sanmar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未处理气相二氧化硅(Untreated Fumed Silica)反倾销案发起反吸收调查。审查进口自中国生产商的涉案产品吸收反倾销税的存在和影响,并建议修改反倾销税的金额或形式。本次调查主要涉及中国生产商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Shandong Dongyue Silicone Material Co. Ltd.)。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28112190、28391900以及34049090。本案吸收期为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发送至:dd15-dgtr@gov.in、dd19-dgtr@gov.in、adv11-dgtr@gov.in、adg16-dgtr@gov.in)的方式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2020年9月22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Cabot Sanmar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未处理气相二氧化硅启动反倾销调查。2021年9月20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21年11月11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通报第66/2021-Customs(ADD)号,决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未处理气相二氧化硅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生产商瓦克化学气相二氧化硅(张家港)有限公司(Wacker Chemicals Fumed Silica (Zhangjiagang) Co.,Ltd.)为0、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Shandong Dongyue Silicone Material Co., Ltd.)为1018美元/吨、中国其他生产商为1296美元/吨,韩国生产商为0-373美元/公吨。该措施的有效期为5年,至2026年11月10日终止。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赵广霞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https://www.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UFS%20ENG_0001.pdf
十四、土耳其对华柠檬酸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4年12月28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4/34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柠檬酸(土耳其语:sitrik asit)做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生产商/出口商以到岸价(CIF)征收反倾销税,其中,江苏国信协联能源有限公司(Jiangsu Guoxin Union Energy Co., Ltd.)税率为45.7%、日照金禾博源生化有限公司【RZBC (Juxian) Co., Ltd.】为29.1%、七星柠檬科技有限公司(Seven Star Lemon Technology Co., Ltd.)为49.5%、Shandong Ensign Industry Co., Ltd.为45.2%、山东柠檬生化有限公司(TTCA Co., Ltd.)为45%、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为63.9%。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2918.14.00.00.00。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2023年10月10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柠檬酸启动反倾销调查。
(编译自:土耳其官方公报)
(文 璐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4/12/20241228-28.htm
十五、土耳其对华强化木地板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4年12月28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4/39号公告称,应土耳其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强化木地板(土耳其语:laminat parke)启动反倾销第三次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4411.13.92.00.11、4411.13.94.00.11、4411.14.92.00.11、4411.14.95.00.11、4411.14.97.00.11、4411.92.90.00.11及4411.93.00.00.11。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持续有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7日内提交调查问卷、案件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
调查机关(土耳其贸易部)联系方式:
T.C.Ticaret Bakanlığı
İthalat Genel Müdürlüğü
Damping ve Sübvansiyon Dairesi
地址:Söğütözü Mah. Nizami Gencevi Caddesi No: 63/1 06530 Çankaya/ANKARA
电话:+90 312 204 75 00
土耳其境内企业、协会组织的联络邮箱:ticaretbakanligi@hs01.kep.tr
土耳其境外企业、协会组织的联络邮箱:ithebys@ticaret.gov.tr
2007年10月31日,土耳其对原产自中国的强化木地板启动反倾销调查。2008年7月30日,土耳其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肯定性裁决,正式征收反倾销税。此后,土耳其对该案进行了一次日落复审,于2014年5月3日作出肯定性裁决,税额维持1.60美元~2.40美元/平米不变,并延长了征税期限。
2013年12月18日,土耳其对原产于德国的强化木地板启动反倾销调查。2015年6月13日,土耳其对德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决定征收0~1.05美元/平米的反倾销税。
2019年4月12日,土耳其贸易部对中国和德国的强化木地板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0年1月4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19/36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强化木地板作出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终裁,对原产于德国的强化木地板作出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4411.13.90.00.11、4411.14.90.00.11、4411.92.90.00.11和4411.93.90.00.11。
(编译自:土耳其官方公报)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4/12/20241228-29.htm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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