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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国企业对特定光伏干线总线电缆部件及其组件提起337调查申请
2025年1月10日,美国Shoals Technologies Group, LLC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及销售的特定光伏干线总线电缆部件及其组件(Certain Photovoltaic Trunk Bus Cable Assemblies and Components Thereof)违反了美国337条款。
美国Voltage, LLC of Chapel Hill, NC、中国浙江Ningbo Voltage Smart Production Co. of China宁波小伏科技有限公司为列名被告。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于 娟编译)
原文:
https://www.usitc.gov/secretary/fed_reg_notices/337/dn_3802_notice01102025sgl.pdf
二、美国ITC发布对光伏连接器及其组件的337部分终裁
2025年1月1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光伏连接器及其组件(Certain Photovoltaic Connectors and Components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365)作出337部分终裁:复审后部分更改最终初裁(FID)中存在侵权的内容,本案以不存在侵权结案。2024年11月27日,申请方Shoals、列名被告美国Voltage和美国不公平进口办公室提交了对11月13日公告的回复。ITC复审后,(1)解释与案件相关的美国注册专利号11,689,153申诉中引用的“孔径(aperture)”术语,(2)推翻FID中关于光伏干线总线产品(Voltage Trunk Bus)满足美国注册专利号11,689,153第1、11-14、18项申诉的裁决,(3)推翻FID中申请方满足美国注册专利号11,689,153第1、21项申诉的美国国内产业地位的裁决。
2024年11月1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决定对最终初裁(FID)进行部分复审,对可能采取的救济措施、公众利益、保证金等征求意见,将本案调查期延长至2025年1月25日。
2024年4月2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4年4月2日作出的初裁(No.29)不予复审,即基于申请方撤回,终止本案对美国注册专利号11,689,153第8项申诉的调查。
2024年4月1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4年3月6日作出的初裁(No.20)不予复审,即申请方不满足美国国内产业地位的科技要素,终止本案对美国注册专利号10,553,739所有申诉的调查,对该专利不存在侵权。
2024年3月2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4年2月28日作出的初裁(No.19)不予复审,即基于申请方撤回,终止本案对美国注册专利号10,992,254所有申诉的调查。
2024年3月1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4年2月9日作出的初裁(No.15)不予复审,即基于申请方撤回,终止对美国注册专利号10,553,739 第2、3、6、8、9、11、12、15-18项申诉,美国注册专利号10,992,254第2-4、8-12、14、15项申诉,美国注册专利号11,689,153第2、3、6、15-17项申诉的调查。
2023年8月1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3年7月18日作出的初裁(No.5)不予复审,即同意申请方的提议,将美国注册专利号11,689,153纳入调查;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3年7月18日作出的初裁(No.6)不予复审,即调查期为17个月,调查终止日期预计为2024年11月12日。
2023年6月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光伏连接器及其组件(Certain Photovoltaic Connectors and Components Thereof)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365)。
2023年5月4日,美国Shoals Technologies Group, LLC of Portland, Tennessee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美国注册专利号10,553,739、10,992,254),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美国Hikam America, Inc., of Chula Vista, CA、墨西哥Hikam Electrónica de México, S.A. de C.V., of Mexicali, Baja California, Mexico、墨西哥Hikam Tecnologia de Sinaloa, of Guasave, Sinaloa, Mexico、菲律宾Hewtech Philippines Corp. of Laguna, Philippines、菲律宾Hewtech Philippines Electronics Corp. of Bundagul Mabalacat, Pampanga, Philippines、中国广东Hewtech (Shenzhen) Electronics Co., Ltd., of Shenzhen, China福泰克(深圳)电子有限公司、美国Voltage, LLC, of Chapel Hill, NC、中国浙江Ningbo Voltage Smart Production Co. of Ningbo, China宁波小伏科技有限公司为列名被告。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于 娟编译)
原文:
https://www.usitc.gov/system/files?file=secretary/fed_reg_notices/337/337_1365_notice01142025sgl.pdf
三、美国ITC发布对无源光网络设备的337部分终裁
2025年1月1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无源光网络设备(Certain Passive Optical Network Equipment,调查编码:337-TA-1384)作出337部分终裁:就本案行政法官于2024年12月19日作出的侵权初裁和建议救济措施涉及到的公众利益征求意见,建议救济措施是对存在侵权美国注册专利号7,333,511第1、12-14项申诉或美国注册专利号7,558,260第1、3项申诉的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涉案产品发布普遍排除令;公众和相关政府机构的书面意见应在2025年2月11日前提交。
2024年5月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无源光网络设备(Certain Passive Optical Network Equipment,调查编码:337-TA-1384)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4年4月10日作出的初裁(No.12)不予复审,即因为中国浙江Hangzhou Softel Optic Co., Ltd. of China杭州索菲特光电设备有限公司、中国浙江Hangzhou DAYTAI Network Technologies Co., Ltd. of China杭州叠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中国浙江Hangzhou Sumlo Industrial Co., Ltd. of China杭州森伟电子有限公司未能及时应诉,所以该案三家列名被告均为缺席被告。
2023年12月2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无源光网络设备(Certain Passive Optical Network Equipment)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384)。
2023年11月14日,美国Optimum Communications Services, Inc. of Jersey City, New Jersey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违反了美国337条款(侵权美国注册专利号7,558,260、7,333,511),请求美国ITC发布普遍排除令或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中国浙江Hangzhou Softel Optic Co., Ltd. of China杭州索菲特光电设备有限公司、中国浙江Hangzhou DAYTAI Network Technologies Co., Ltd. of China杭州叠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中国浙江Hangzhou Sumlo Industrial Co., Ltd. of China杭州森伟电子有限公司为列名被告。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于 娟编译)
原文:
https://www.usitc.gov/secretary/fed_reg_notices/337/337_1384_notice01142025sgl.pdf
四、外国企业对特定聚偏二氟乙烯树脂提起337调查申请
2025年1月13日,比利时Syensqo SA、美国Solvay Specialty Polymers, USA LLC,、意大利Solvay Specialty Polymers Italy S.P.A.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及销售的特定聚偏二氟乙烯树脂(Certain Polyvinylidene Fluoride Resins)违反了美国337条款。
中国内蒙古Inner Mongolia 3F Wanhao Fluorochemical Industry Co. Ltd. of China内蒙古三爱富万豪氟化工有限公司、中国浙江Zhejiang Juhua Co., Ltd. of China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浙江Zhejiang Fluorine Chemical New Material Co. Ltd. of China浙江孚诺林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国湖北Hubei Fluorine New Materials Co., Ltd. of China、中国浙江Sinochem Lantian Co., Ltd. of China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为列名被告。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于 娟编译)
原文:
https://www.usitc.gov/secretary/fed_reg_notices/337/dn_3803_notice01142025sgl.pdf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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