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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提示:美国、哥伦比亚、墨西哥、印度尼西亚、印度贸易救济案件2024-6.26
来源: | 作者:商务协会 | 发布时间: 306天前 | 15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纸购物袋作出双反产业损害终裁

二、哥伦比亚对华无色浮法玻璃板启动反倾销调查

三、墨西哥对华陶瓷餐具作出反倾销期间复审初裁

四、印度尼西亚对进口瓷砖启动保障措施日落复审调查

五、印度对涉华焊接不锈钢管作出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



一、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纸购物袋作出双反产业损害终裁

2024年6月2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柬埔寨、中国大陆、哥伦比亚、印度、马来西亚、葡萄牙和越南7国及中国台湾地区的纸购物袋(Paper Shopping Bags)作出反倾销产业损害终裁、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和印度的纸购物袋作出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认定被主张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的涉案产品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或损害威胁。基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肯定性终裁,美国商务部将对上述国家/地区涉案产品颁布反倾销和反补贴征税令。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进口自柬埔寨、中国大陆、印度、越南4国及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作出紧急情况否定性终裁,将不对上述国家/地区涉案产品追溯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7010.90.5019项下产品。

2023年6月21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和印度的纸购物袋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对进口自柬埔寨、哥伦比亚、马来西亚、葡萄牙、土耳其和越南等6国及中国台湾地区的纸购物袋发起反倾销调查。2024年3月18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土耳其的纸购物袋作出反倾销终裁。2024年5月20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柬埔寨、中国大陆、哥伦比亚、印度、马来西亚、葡萄牙和越南7国及中国台湾地区的纸购物袋作出反倾销终裁,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和印度的纸购物袋作出反补贴终裁。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潘晓君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www.usitc.gov/press_room/news_release/2024/er0621_65322.htm


二、哥伦比亚对华无色浮法玻璃板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4年6月21日, 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在其官网发布2024年6月18日第176号公告称,应哥伦比亚企业VIDRIO ANDINO S.A.S.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无色浮法玻璃板(西班牙语vidrio flotado incoloro en placas o en hojas)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哥伦比亚税号7005.29.10.00和7005.29.90.00项下的产品。公告自发布于哥伦比亚官方日报次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于官方日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进行应诉登记、提交调查问卷、案件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调查问卷下载地址:https://www.mincit.gov.co/mincomercioexterior/defensa-comercial,调查机关邮箱:info@mincit.gov.co。

(编译自: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官网)

(文 璐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https://www.mincit.gov.co/getattachment/3e548273-5b2d-472c-83a6-890d20bb916f/Resolucion-176-del-18-de-junio-de-2024.aspx

https://www.mincit.gov.co/normatividad/resoluciones/2024/aviso-publico-convocatoria-vidrio-flotado-incoloro.aspx


三、墨西哥对华陶瓷餐具作出反倾销期间复审初裁

2024年6月21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餐具(西班牙语:vajillas y piezas sueltas de vajillas de cerámica)作出反倾销期间复审初裁,初步裁定维持原审终裁确定的反倾销措施不变,继续设定2.61美元/千克的最低限价,对进口价格低于最低限价的涉案产品征收差额反倾销税,对进口价格高于最低限价的涉案产品不征收反倾销税。本案涉及TIGIE税号6911.10.01和6912.00.99项下的产品,但不包括瓷制洗浴用品及洗漱用品、陶瓷马桶、陶瓷杯架、筷架、杯架、餐巾环及烹饪食物的模具等。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及证据补充材料。

2012年8月30日,墨西哥经济部对中国陶瓷餐具启动反倾销调查。2014年1月13日,墨西哥对该案作出终裁,决定对进口价格低于最低限价2.61美元/千克的涉案产品征收差额反倾销税,对进口价格高于最低限价2.61美元/千克的涉案产品不征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不包括有聚合物/聚酯涂层、无任何装饰或印刷及预备数码印花的进口罐或马克杯。2018年12月20日,墨西哥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19年12月13日,墨西哥对该案作出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将原审终裁确定的反倾销税有效期延长五年,该案涉及TIGIE税号6911.10.01和6912.00.01项下产品。2024年1月12日,墨西哥经济部对该案启动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同时经济部决定自主发起期间复审调查。

(编译自:墨西哥官方公报)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www.dof.gob.mx/nota_detalle.php?codigo=5731121&fecha=21/06/2024#gsc.tab=0


四、印度尼西亚对进口瓷砖启动保障措施日落复审调查

2024年6月24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度尼西亚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4年6月21日,印度尼西亚保障措施委员会对进口瓷砖(Ceramic Flags and Paving, Hearth or Wall Tiles)启动保障措施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6907.21.91、6907.21.92、6907.21.93、6907.21.94、6907.22.91、6907.22.92、6907.22.93、6907.22.94、6907.23.91、6907.23.92、6907.23.93和 6907.23.94。

利益相关方应于2024年7月1日前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的书面申请参与调查,听证会预计将于2024年7月9日进行,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利益相关方应于2024年7月1日前提交书面证据材料。

调查机关(印度尼西亚保障措施委员会)联系方式:

地址:Jl. M.I. Ridwan Rais No.5, Building I, 5th Floor, Jakarta 10110

电话/传真:(6221) 385 7758

邮箱:kppi@kemendag.go.id

网址:https://kppi.kemendag.go.id

2018年3月29日,印度尼西亚对进口瓷砖启动保障措施调查。2018年9月19日,印尼财政部在其官方公报发布第119/PMK.010/2018号条例,宣布自2018年10月12日起对进口瓷砖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2021年5月5日,印度尼西亚对进口瓷砖启动保障措施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1年11月19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度尼西亚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依据印尼财政部2021年11月9日第156/PMK.010/2021号令,印度尼西亚继续对进口瓷砖征收保障措施税,有效期为三年,具体如下:第一年(2021年11月18日~2022年11月17日)为17%,第二年(2022年11月18日~2023年11月17日)为15%,第三年(2023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17日)为13%。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

https://docs.wto.org/dol2fe/Pages/SS/directdoc.aspx?filename=q:/G/SG/N6IDN28S2.pdf&Open=True


五、印度对涉华焊接不锈钢管作出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

2024年6月15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焊接不锈钢管(Welded Stainless Steel Pipes and Tubes)作出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继续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补贴税,具体如下:中国任何生产商/出口商的反补贴税率为CIF29.88%,越南生产商/出口商Sonha SSP Vietnam Sole Member Company Limited、Steel 568 Co., Ltd的反补贴税率均为0,Gia Anh Hung Yen Co., Ltd.和越南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反补贴税率均为11.96%。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3064000、73066100、73066900、73041110、73041190、73044100、73045110、73049000、73051129、73059099、73061100、73062100、73062919、73063090、73065000、73069011、73069019和73069090项下的产品。

2018年8月9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焊接不锈钢管进行反补贴调查。2019年7月31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反补贴肯定性终裁。2019年9月17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4/2019-Customs(CVD)号通报,决定对中国和越南涉案产品基于到岸价(CIF)征收为期5年的反补贴税,其中中国为21.74%~29.88%、越南为0~11.96%。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73064000、73066110、73061100和73062100。2021年2月1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Kunshan Kinglai Hygienic Material Co., Lt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焊接不锈钢管启动反补贴期中复审调查,审查是否将符合ASME-BPE标准的特级焊接不锈钢管从涉案产品中排除。2022年2月8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反补贴期中复审终裁,裁定ASME-BPE标准的特级焊接不锈钢管不符合豁免条件,因此未将其从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中排除。该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3064000、73066100、73066900、73061100和73062100项下的产品。

2023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行业协会Stainless Steel Pipe and Tubes Manufacturer Association (Delhi) 和Stainless Steel Pipes & Tubes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 (Gujarat)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焊接不锈钢管发起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案件补贴调查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至2020年、2020年至2021年、2021年至2022年及补贴调查期。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