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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ng Business
一、欧盟对华熔融氧化铝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4年11月2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欧盟企业Imerys S.A于2024年10月9日提出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熔融氧化铝(Fused Alumina)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2818 10 11、2818 10 19、ex 2818 10 91和2818 10 99(TARIC编码为2818 10 91 20和2818 10 91 9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本案初裁预计将于7个月内作出,最长不超过8个月。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潘晓君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C_202407049
二、巴西对华发梳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4年11月21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Ministério do Desenvolvimento, Indústria, Comércio e Serviços/Secretaria de Comércio Exterior)发布2024年第65号公告,应巴西行业协会Sindicato da Indústria de Móveis de Junco e Vime e Vassouras e de Escovas e Pincéis no Estado de São Paulo(SIMVEP)于2024年7月22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发梳(葡萄牙语:escovas para cabelo)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9603.29.0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4月至2024年3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调查问卷将发送至各出口商/生产商、进口商和其他国内生产商,利益相关方应在收到问卷起30天内通过SEI电子信息系统(https://www.gov.br/economia/pt-br/acesso-a-informacao/sei/usuario-externo-1)提交答卷。
利益相关方可在调查启动之日起5个月内申请召开听证会。
有关案件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电话:+55 61 2027-7770
电子邮件:escovas_rev@mdic.gov.br
2006年9月15日,巴西对中国的发梳启动反倾销调查。2007年6月29日,巴西对该案作出反倾销初裁,对涉案产品征收14.49美元/千克的临时反倾销税,有效期为6个月。2007年12月13日,巴西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对涉案产品征收15.67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
2012年12月12日,巴西对中国的发梳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3年11月26日,巴西对该案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12.55-15.67美元/千克。2018年11月23日,巴西对中国的发梳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9年11月19日,巴西外贸委员会(CAMEX)发布2019年第12号决议,对该案作出第二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额为11.98美元/千克,有效期为5年,至2024年11月22日终止。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http://http//www.in.gov.br/web/dou/-/circular-n-65-de-19-de-novembro-de-2024-596842145
三、巴基斯坦对华聚酯短纤反倾销案作出新出口商复审终裁
2024年11月18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33/2015号案件的最新公告,对进口自湖州市中磊化纤有限公司(Huzhou Zhonglei Chemical Fiber Co., Ltd.)的聚酯短纤(Polyester Staple Fiber)作出新出口商复审终裁,裁定涉案企业适用成本加运费(C&F)4.37%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为小于等于2.0旦的聚酯短纤,但不包括彩色聚酯短纤和再生聚酯短纤;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号为5503.2010。
2015年4月24日,巴基斯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聚酯短纤启动反倾销调查。2015年10月3日,巴基斯坦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开始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2.82%~11.51%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此后,巴基斯坦进行了一次日落复审,于2021年10月6日对该案作出肯定性裁决,决定维持2.82%~11.51%反倾销税不变,措施自2020年10月2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2023年11月24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湖州市中磊化纤有限公司申请,对该案启动新出口商复审调查。
(编译自: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官网)
(文 璐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https://www.ntc.gov.pk/wp-content/uploads/2024/11/ADC-33-Final-Amended-Notice-of-Conclusion-PSF-New-Comer-14-11-24.pdf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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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商务协会
绵阳市商务协会其前身是1984年7月成立的绵阳市商业经济学会,2006年4月更名为绵阳市商务学会。2007年根据学会创新发展的需要,经市商务局、市民政局批准,同意正式更名为绵阳市商务协会,并保留全市商务经济理论研究的学会职能。
绵阳市商务协会主要由绵阳市境内从事商务活动的内贸、外贸、电子商务等商务流通企业及其有关的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其他社会团体、个人自愿而结成的行业性和学术性相结合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部门为绵阳市商务局。
2016年,市商务协会被评定为首批4A级社会组织;2020年再次获得4A等级社会组织。2020年7月,市商务协会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绵阳市优秀服务业商(协)会”。
协会宗旨:为会员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服务于会员;为主管部门服务,当好参谋和助手,协助行业管理,规范行业秩序,充分发挥“政企互动桥梁、素质提升平台、学习交流沙龙”三大作用。
市商务协会目前有10个分支机构,包括:外贸、跨境电商分会、社会酒店行业分会、IT行业分会、美容养生行业分会、电动车行业分会、对外交流合作委员会、名特优品牌商会等,会员单位2000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