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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美国对订书钉发起双反日落复审调查
二、美国对次氯酸钙发起第二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
三、美国对低克重热敏纸发起第三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
四、美国对电解二氧化锰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五、美国对精制棕刚玉作出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六、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碳合金钢螺杆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七、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钢制丙烷气瓶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一、美国对订书钉发起双反日落复审调查
2025年6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订书钉(Collated Steel Staples)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进口自中国的订书钉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5年7月2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5年8月13日就该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19年6月27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订书钉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同时对进口自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订书钉发起反倾销调查。2020年5月26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订书钉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2020年6月2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订书钉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2020年7月20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对中国的订书钉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案件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8305.20.0000项下的产品。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5/06/02/2025-09939/initiation-of-five-year-sunset-reviews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5/06/02/2025-09825/certain-collated-steel-staples-from-china-institution-of-five-year-reviews
二、美国对次氯酸钙发起第二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
2025年6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次氯酸钙(Calcium Hypochlorite)发起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进口自中国的次氯酸钙发起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5年7月2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5年8月13日就该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14年1月8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次氯酸钙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14年12月9日,美国商务部对该双反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2019年12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次氯酸钙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0年4月7日,美国商务部对该双反案作出第一次快速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2020年6月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该双反案作出第一次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案件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2828.10.0000项下的产品以及3808.94.5000和3808.99.9500项下的部分产品。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5/06/02/2025-09826/electrolytic-manganese-dioxide-from-china-institution-of-a-five-year-review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5/06/02/2025-09939/initiation-of-five-year-sunset-reviews
三、美国对低克重热敏纸发起第三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
2025年6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低克重热敏纸(Lightweight Thermal Paper)发起第三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进口自中国的低克重热敏纸发起第三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5年7月2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5年8月13日就该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07年11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低克重热敏纸启动反补贴调查。2007年11月5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德国和韩国的低克重热敏纸启动反倾销调查。2008年9月25日,美国对韩国涉案产品作出无损害终裁。2008年10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加权平均倾销幅度为19.77%-115.29%、补贴幅度为0.57%-137.25%,德国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为6.50%。
2013年9月26日,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低克重热敏纸发起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2014年2月21日,美国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2019年12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低克重热敏纸发起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20年3月20日,美国商务部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第二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2020年3月23日,美国商务部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2020年6月1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涉案产品的美国协调关税税号为4811.90.9035、4811.90.9080、4811.59.2000、4820.10.20、4823.40.0000、3703.10.60、4811.90.8030、4811.90.8040、4811.90.8050、4811.90.9030、4811.90.9050和4811.90.9090。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5/06/02/2025-09829/lightweight-thermal-paper-from-china-institution-of-five-year-reviews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5/06/02/2025-09939/initiation-of-five-year-sunset-reviews
四、美国对电解二氧化锰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5年6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电解二氧化锰(Electrolytic Manganese Dioxide)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进口自中国的电解二氧化锰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5年7月2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5年8月13日就该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07年9月12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电解二氧化锰进行反倾销调查。2008年8月11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
2013年9月3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电解二氧化锰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4年2月3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电解二氧化锰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2019年12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电解二氧化锰启动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2020年3月20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电解二氧化锰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2020年6月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的电解二氧化锰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涉案产品的美国协调关税税号为2820.10.00.00。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5/06/02/2025-09826/electrolytic-manganese-dioxide-from-china-institution-of-a-five-year-review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5/06/02/2025-09939/initiation-of-five-year-sunset-reviews
五、美国对精制棕刚玉作出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5年6月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精制棕刚玉(Refined Brown Aluminum Oxide)作出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将会导致中国涉案产品以135.18%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
2002年11月20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精制棕刚玉发起反倾销调查。2003年9月26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精制棕刚玉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2003年11月9日,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精制棕刚玉正式征收反倾销税。此后,美国对该案先后进行了三次日落复审并作出肯定性终裁,分别于2009年3月13日、2014年10月14日和2020年3月6日,三次延长了反倾销税的有效期。2025年2月3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精制棕刚玉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潘晓君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5/06/04/2025-10149/refined-brown-aluminum-oxide-from-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final-results-of-the-expedited
六、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碳合金钢螺杆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2025年6月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印度、泰国3国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碳合金钢螺杆(Carbon and Alloy Steel Threaded Rod)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碳合金钢螺杆作出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继续有效。
2019年3月14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印度、泰国3国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碳合金钢螺杆发起反倾销调查,同时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涉案产品发起反补贴调查。2019年10月16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泰国的碳合金钢螺杆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2019年12月4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的碳合金钢螺杆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2020年2月10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碳合金钢螺杆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2024年11月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印度、泰国3国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碳合金钢螺杆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碳合金钢螺杆发起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25年2月27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碳合金钢螺杆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2025年3月1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碳合金钢螺杆作出第一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同时,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印度、泰国2国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碳合金钢螺杆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潘晓君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https://www.usitc.gov/press_room/news_release/2025/er0605_67086.htm
七、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钢制丙烷气瓶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2025年6月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和泰国的钢制丙烷气瓶(Steel Propane Cylinders)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对进口自中国的钢制丙烷气瓶作出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继续有效。
2018年6月12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大陆、泰国两国和中国台湾地区和的钢制丙烷气瓶发起反倾销调查,同时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涉案产品发起反补贴调查。2018 年6月20日,因申请方撤销申请,美国商务部终止对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的钢制丙烷气瓶反倾销调查。2019年6月18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钢制丙烷气瓶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同时对进口自泰国的钢制丙烷气瓶作出反倾销终裁。2024年7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钢制丙烷气瓶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对进口自泰国的钢制丙烷气瓶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4年11月8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泰国的钢制丙烷气瓶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2024年11月12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钢制丙烷气瓶作出第一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潘晓君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www.usitc.gov/press_room/news_release/2025/er0606_67095.htm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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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商务协会其前身是1984年7月成立的绵阳市商业经济学会,2006年4月更名为绵阳市商务学会。2007年根据学会创新发展的需要,经市商务局、市民政局批准,同意正式更名为绵阳市商务协会,并保留全市商务经济理论研究的学会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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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市商务协会被评定为首批4A级社会组织;2020年再次获得4A等级社会组织。2020年7月,市商务协会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绵阳市优秀服务业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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